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稀土資源分佈圖解。
  中日稀土戰爭
  3月26日,世界貿易組織公佈了美國、歐盟、日本起訴中國稀土、鎢、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的專家組報告,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。這場敗訴毫不突然,因為從兩年前開始,關於這場稀土戰爭的結局預言便已被無數次重覆。甚至內容基本完全一樣的官司,我們在2009年已經輸過一回,上次的結果,我們被迫開放鋁土、焦炭等9種工業原材料出口。而這次,不知道我們利用上訴期爭取的時間組建的五大稀土集團,是否可以亡羊補牢。不知道我們能否在入世第14年,成功說出我們不用再交學費了。
  “行為全線違規”
  稀土這場戰役,兩年前正式打響。
  2012年3月13日,日本經濟產業省認為中國限制稀土、鎢、鉬三種原材料出口違反WTO相關規定,請求聯合歐盟與美國,向WTO提起申訴。“從日本申訴的那一刻開始,中國政府就已經輸定了,因為違規是既定事實。”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張漢林向重慶青年報記者表示,這場關於稀土的爭議,從開始的那一刻就已經輸了。
  為什麼會輸?早在2012年3月20日的《法制晚報》上,便刊登了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湯婧的分析文章。文章認為,本次申訴焦點主要集中在兩方面:第一,中國稀土材料出口限制的法律是否符合WTO規定GATT第20條(g)項(GATT不得妨礙成員方實施“與保護可用竭的自然資源有關的措施,且與限制國內生產或消費措施同時實施”);第二,中國出口關稅是否符合例外情形。
  分析認為,由於中國在國內稀土開采和消費方面,尚未採取相應的限制措施,因此該方面可能成為中國在該場訴訟中的軟肋。在之後的抗辯中,應向WTO提交“證明採取了相應的國內限制生產或消費措施”的證據。而在出口稅方面,如果需要WTO認可“特殊例外”,則中國必須滿足程序性要件,如“與受影響的成員事先磋商”。但顯然,中國也並未履行這些程序。最後,文章總結道:“在缺乏合作、溝通的前提下,獨自提高關稅的辦法無疑在現行WTO框架下是不具有正當性的。”
  兩年後,當WTO專家組報告發佈後,其主要理由與結論與湯婧的分析文章驚人一致。
  當年,與湯婧一樣用條例分析稀土爭端的,還有《日本經濟新聞》編委後藤康浩。雖然後藤在文章中也小篇幅用條款來分析“中國對稀土出口限制違規”,但其重點卻落在了煽動民族情緒上。利用20世紀70年代日本遭遇的“油荒”影射稀土爭端,將整個事件歪曲到“經濟戰爭”的層面。
  “交涉水平低下”
  有預言者解釋規則,講明條款,也有預言者難以剋制個人情感。
  中國經濟學家郎咸平在2012年3月21日,就發表了一條帶有強烈個人情感的預言微博:“這個事件說明,我們有關單位的專家和官員對於WTO規則理解的水平之低下,讓我感到震驚。我們只會在敗訴後發表以民粹主義為主的聲明,從而掩蓋官員的失職。中國加入WTO後被起訴26次,全部敗訴。主要原因就是主管官員和專家不懂WTO規則。WTO明文規定不准搞配額,我們卻明目張膽給稀土搞配額。WTO規定政府不能補貼商業研發,歐盟美國給空客波音的補貼只敢以科學研究的名義藏著掖著,只有我們敲鑼打鼓地昭告全世界,我們公然補貼國產大飛機498億元,將來一旦出口就會被告。”
  郎咸平預言了稀土爭端,還預測了未曾發生的“飛機被告”。日本企業文化研究所理事長勝又壽良則更傾向於預測“中國稀土的從出口到政策的全線失敗”。
  2012年9月7日,勝又壽良發表分析文章列舉8條理由認為“中國稀土爭端必輸”。其分析不僅涉及世貿條款和規則層面,還利用全球稀土開采變化、日本稀土類進口呈下降趨勢、稀土替代技術革新發展等數據,奢望證明“中國稀土出口未來將面臨重重困難”。
  暗示中國既會輸官司,還會輸掉經濟,更會輸掉政策,勝又壽良這篇文章可謂居心叵測。接力這種觀點的,還有2012年5月11日的美國雜誌《連線》和2012年6月21日的《福布斯》。“五年內中國稀土將完全失去優勢。”文章援引美國礦業分析師約翰·凱瑟的預言,表示美國的軍備製造雖然很依賴中國稀土,但隨著新礦開采以及替代技術的出現,中國稀土將失去優勢。
  “錯誤一犯再犯”
  隨著WTO主持爭議雙方於2013年2月和6月展開口頭辯論和聽證會,各種關於敗訴的“預言”開始加入“WTO預判”這個重要道具。
  抗辯之後的2013年10月10日,負責美國方面起訴的斯圖爾特律師事務所首先扯出了WTO專家小組。其首先將該案件與2012年的“限制9種原材料出口違規”案件相聯繫,指出“當時,中國敗訴後並未採取相關行動,也未調整其相關政策。所以中國如今的整體政策,依然不符合WTO專家小組審查出口限制的規定”。
  接著,又用數據逐條反駁中國提出的抗辯理由,強調“中國限制出口並非為了保護環境,而是為了保護國內相關產業,損害外國生產商”。最後,針對中國提交的例外條款證明,斯圖爾特律師事務所指出“中國提交的政策執行日期,並不具備早期指導性(可視為無效)”。
  在美方發表解讀之後,眾多日媒在2013年10月24日之後放風“WTO已經發表中期報告,中國被判‘行為不當’的可能性較大”。日本大型新聞網站時事.com、發行量達1000萬份的日本報紙《讀賣新聞》、《日本經濟新聞》先後炒作“中國敗局已定”。
  但根據WTO規則,專家委員會聽證會內容和階段性結論是禁止公開的。因此當時英國《金融時報》、美國《國際財經時報》、《紐約時報》等媒體均闢謠稱“WTO尚未得出評論,世貿組織拒絕評論日本聲稱的臨時報告存在與否”。但在這些文章中,總是暗藏諸如“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表示,WTO研究結果應該是對美日歐有利”等消息來源不明的導向性暗示。
  更有杞人憂天者,在導向性暗示之後“奉勸”中國儘快為敗訴做好準備。
  全球市場研究機構TrendForce、日本金屬研究局均引用“匿名業內人士”的觀點,建議中國儘快加強稀土採伐管制。因為“中國敗訴之後,配額一旦放開,濫採、走私等問題將日趨嚴重。屆時中國在調整齣口政策同時,將迎來管理稀土企業的高峰。”
  文/重青記者 王靜爽
  稀土爭端全經過
  2012年3月13日
  日本經濟產業省向WTO提交《關於中國違規限制3種原材料出口》的報告,認為中國對稀土、鉬、鎢三種原材料實施的加收出口稅、限制出口數量、設定最低出口價格不合世貿規定。
  2012年4月25日和26日
  日美歐與中國進行協商。
  2012年5月
  日本聯合美國和歐盟,向WTO爭端解決委員會提出專家組仲裁申請。
  2012年6月
  設立爭端解決專家小組。
  2012年6月27日
  基於商議結果,日美歐希望WTO爭端解決委員會仲裁“中國違規限制出口”。
  2013年2月和6月
  舉行專家組聽證會和口頭辯論會。
  2014年3月36日
  WTO公佈專家組報告,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。
  針對以上這些“準確預測”,重慶青年報記者在WTO公佈專家組報告之後均一一回訪致電。

  官方機構如日本經濟產業省、歐盟委員會、美國商務部等均表示,如果中國上訴,最終仲裁結果仍然要看WTO專家組的判斷;民間機構如斯圖爾特律師事務所、日本金屬研究局等表示結果應該不會大變;而此前發出“預言”的中國專家均表示,現階段不方便發表評論。
 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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